論法的精神     上頁     下頁   素心學苑

著者的幾點說明

 

 

 

 

    (一)為了更好地領會本書開卷四章的精髓所在,應該指出,我所謂的品德,在共和國的範疇裡就是指對祖國的熱愛,換言之,就是熱愛平等。這既不是道德意義上的品德,也並非基督教教義上的所謂品德,而是指政治品德;正是這種品德成為推動共和政體的原動力,如同榮譽是驅動君主政體的原動力一樣。因此,我將熱愛祖國和熱愛平等並稱為政治品德。我有些新的觀念,亟須賦予它們新的詞彙,或者給予舊詞彙以新的詞義。那些對此不甚明瞭的人們則認為我闡述的是一派荒謬的論點。這些荒謬的論點將會在世界各國激起憎惡與憤慨,因為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國家都崇尚品德。

    (二)應該注意,我們所說的「某種品質、意識形態或品德不是驅動某種政體的原動力」,以及我們所說的「這種政體中不存在這種原動力」。這兩種說法之間有天壤之別。如果我們說,某一隻圓輪或某一隻小齒輪不是驅動一隻手錶的原動力,人們就由此得出結論說,這隻手表裡沒有圓輪和齒輪嗎?然而,如果說在君主政體下沒有道德和基督教教義上的品德,甚至連政治品

德也沒有的話,顯然是不符合實際的。簡言之,儘管在共和政體裡政治品德是原動力,榮譽依然存在;在君主政體裡,政治品德仍然存在,雖然它的原動力依舊是榮譽。

    (三)最後要指出的是:第三章的第五節談及的所謂「善人」,並不是嫉妒意義上的善人;這種「善人」具有我所談及的政治品德。他熱愛國家的法律;他的行為也源於對國家法律的熱愛。

在這個版本裡,我就以上幾點做了清晰的說明,並且確定了它們的涵義;另外,大部分提及「品德」的地方,我都冠以政治品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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